1月25日,随着炉窑降温、停火,武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(原武汉玻璃厂)停止进料,永久关停厂内生产线。
武汉市环保局介绍,根据《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规定,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要执行氮氧化物700mg/M3的标准限值,而该厂因技术原因一直未能安装脱硝装置。截至2015年底,省、市、区三级环保部门对其累计罚款达195.6万元,并按照新《环保法》要求多次对其执行减产、限产、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手段,但均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。依据新《环保法》及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办法》相关规定,去年10月16日,洪山区环保局对长利玻璃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。11月16日,一号生产线停产,12月28日,二号生产线停产,今年1月25日,全面停产。但武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,新厂将迁至洪湖新滩新区,旧厂将永久停产。另外,洪湖厂区计划将上三条新的生产线,其中一条日产1200吨的白玻计划最迟会在春节前点火,另外两条日产1000吨和日产700吨的生产线仍在计划筹建中。